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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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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派出赴台湾地区交换留学生(研究生)选拔的通知

Prev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相关高校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计划派出16名研究生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派出期间免缴对方学费,只需缴纳我校学费;交换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食宿费、书费、保险和医疗费等由交换生本人自理。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的研究生在接收院校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一、选拔条件:

1、我校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和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品学兼优,在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前列,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所学专业在对方学校有对应专业。

3、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家庭能够承担在对方学校学习所需费用。

二、派出计划

序号

派出高校名称

人数

备注

1

文化大学

2


2

高雄师范大学

1


3

文藻外语大学

2


4

政治大学

2


5

中正大学

2


6

中兴大学

1


7

淡江大学

1

大众传播学系名额有限

8

逢甲大学

3


9

佛光大学

1


10

东海大学

1

建筑学系、景观学系、工业设计学系暂不接受交换生


合计

16


三、申请材料

1、各学院申请人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平台(http://portal.ruc.edu.cn/ypy/index.jsp)选择“出国留学-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留学项目(研究生)申请表》。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3、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若有)。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选拔要求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习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学院考核结果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各学院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院教务管理平台,选择“培养管理”——>“出国与资助管理”——>“交换生项目”,审核申请信息,进行排序,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学院推荐汇总名单》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327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科研楼B座312室)。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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