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系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系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知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违反考试规则纪律。
二、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经我系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系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根据心理学系博士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2023年报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打分,成绩请见附件1,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分数线要求如下:
专业(方向)名称 |
进入综合考核分数线要求 |
心理语言学 |
61 |
社会心理学(人格与社会方向) |
67 |
社会心理学(社会认知神经方向) |
68 |
进入综合考核名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2,考生需要在指定的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方式和要求请见本文第六条。
今年我系各专业拟招收博士生计划人数如下(不含硕博连读学生、本科直博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阶段将根据本年度博士考生生源及复试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方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心理语言学 |
2 |
社会心理学(人格与社会方向) |
3 |
社会心理学(社会认知神经方向) |
4 |
注:本表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各类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
三、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如因北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政策变化需对综合考核安排和形式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包括:
(1)外语能力(满分100分/合格60分),含笔试(满分70分/合格42分)和面试(满分30分/合格18分)。
(2)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形式开展。
(3)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形式开展。
(4)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形式开展。
(5)跨专业加试:硕士为非心理学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的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四、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社会心理学(社会认知神经方向):9:00;社会心理学(人格与社会方向):10:00。
2023年2月23日上午,心理语言学,8点10分。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
(2)笔试(闭卷考核)
专业笔试+外语笔试,及跨专业加试:2023年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待报到时通知。考生请提前阅读《考场规则》,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后不准参加当场考试。
(3)面试
外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社会心理学(人格与社会方向)、社会心理学(社会认知神经方向):2023年2月22日下午13:00-19:00。
心理语言学: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及面试时间顺序待报到时通知。
五、考生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应届硕士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每学期都完成注册),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还需提交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电子版见附件3)。
(4)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电子版见附件4)。
(5)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仅应届生提供,电子版材料见附件5)。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报考登记表原件。
(8)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
(9)其他材料: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因疫情原因只提交复印件或电子版,需在报到时补齐材料原件。
未提交以上材料不得参加报到和综合考核,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我系要求的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六、确认参加综合考核,以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紧急联系人信息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请于2月20日上午9:00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邮件主题:姓名+报考专业方向+电话+确认是否参加博士复试,邮件发送到:xlzs@ruc.edu.cn。放弃复试的考生需要在邮件正文写明:姓名,报考号,身份证号,及“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资格”。
如在2月20日上午9:00之前没有收到确认邮件,默认为考生放弃复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因校外考生入校需要提前申请开通入校权限,请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2月20日上午9:00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用于在学校系统上申请入校,否则无法入校参加复试;并请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确保紧急联系人考核当天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
信息填写问卷链接地址如下:
https://www.wjx.top/vm/ru5AX9h.aspx#
七、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含加试)各项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
外语能力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 、30%、30%、20%。
跨专业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系将汇总考生的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系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系通知公告。
八、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含加试)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按照报考同一专业或方向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社会心理学专业的两个招生方向(社会认知神经科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学)分别单独排序,心理语言学专业单独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各类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
2.导师选择
2023年博士招生报名时仅报专业或者方向,不报导师。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加权成绩排序,确定初步入围名单,进行导师填报与录取。
3.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的,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1.以上综合考核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除了在心理学系官网发布相关信息外,我系将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考生进行联系,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收邮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应当保持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畅通、邮箱正确,紧急联系人电话畅通,以便接收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接收邮箱、电话通知。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xlzs@ruc.edu.cn。
电话:010-62513887 (博士招生陈老师)。
附件5:硕士应届生承诺书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