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工作在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三条 复试小组人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四条 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社会心理学:55,65,65,205
心理语言学:55,60,60,190
第五条 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学术志向和科研情况等进行考察。
2.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第六条 复试成绩确认与公布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第七条 复试流程
1.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在我系网站上公布。
2.复试报到及提交材料安排:
报到:4月19日下午2:30-4:00汇贤大厦D座1015报到并提交材料。复试考生报到时出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报到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即刻退回。考生须在报到时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在4月19日下午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再更改录取类别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半的证明;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提交时必须装在大号信封内,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以及导师名称、并附材料清单详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4.复试时间和地点:
u 4月20日上午8:15社会心理学(报考胡平教授组)汇贤大厦D座1015
u 4月23日上午8:00社会心理学(报考雷雳教授组)汇贤大厦D座1014
u 4月23日上午9:00心理语言学 (报考张积家教授、张清芳教授组)汇贤大厦D座1015
经导师材料审核确认,本次进入复试的考生无须加试。
5.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第八条 体检安排
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