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相关高校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计划派出16名研究生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派出期间免缴对方学费,只需缴纳我校学费;交换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食宿费、书费、保险和医疗费等由交换生本人自理。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的研究生在接收院校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一、选拔条件:
1.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和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品学兼优,在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前列,表现突出。
2.所学专业在对方学校有对应专业。
3.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家庭能够承担在对方学校学习所需费用。
二、派出计划
序号 |
派出高校名称 |
人数 |
备注 |
1 |
政治大学 |
2 |
仅招收大陆学生; 亚太研究英语专业以及国际经营管理英语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
2 |
逢甲大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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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正大学 |
2 |
认知科学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
4 |
中国文化大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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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江大学 |
1 |
大众传播学专业名额有限;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不接收交换生 |
6 |
高雄师范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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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藻外语大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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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兴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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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佛光大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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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海大学 |
1 |
建筑学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
合计 |
16 |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portal.ruc.edu.cn/ypy/),选择“出国留学”=>“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并打印《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3)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若有)
2.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截止日期: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
请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学院考核结果对申请人按申请院校分别进行排序。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出国与资助管理”——>“交换生审核”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学院推荐汇总名单》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崇德东楼312室)。
4.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综合面试: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与港澳台办公室将组织联合面试,进行综合考查。面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9月25日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
四.注意事项:
赴台交换生交换期间不得离台。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