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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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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选拔赴台湾地区交换留学生(研究生)的通知

Next Prev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相关高校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计划派出16名研究生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派出期间免缴对方学费,只需缴纳我校学费;交换生往返旅费、学习期间食宿费、书费、保险和医疗费等由交换生本人自理。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的研究生在接收院校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一、选拔条件:

1.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和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品学兼优,在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前列,表现突出。

2.所学专业在对方学校有对应专业。

3.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家庭能够承担在对方学校学习所需费用。

二、派出计划

序号

派出高校名称

人数

备注

1

政治大学

2

仅招收大陆学生;

亚太研究英语专业以及国际经营管理英语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2

逢甲大学

3


3

中正大学

2

认知科学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4

中国文化大学

2


5

淡江大学

1

大众传播学专业名额有限;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不接收交换生

6

高雄师范大学

1


7

文藻外语大学

2


8

中兴大学

1


9

佛光大学

1


10

东海大学

1

建筑学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合计

16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portal.ruc.edu.cn/ypy/),选择“出国留学”=>“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并打印《中国人民大学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3)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若有)

2.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截止日期: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

请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学院考核结果对申请人按申请院校分别进行排序。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出国与资助管理”——>“交换生审核”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学院推荐汇总名单》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截止日期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崇德东楼312室)。

4.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综合面试: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与港澳台办公室将组织联合面试,进行综合考查。面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9月25日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

.注意事项:

赴台交换生交换期间不得离台。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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