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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Next Prev 发布时间:2019-02-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研究生: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导学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资助,圆满完成本年度我校选派任务,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我校应于4月初完成校内遴选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派原则及基本要求

1.选派类别及规模:

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性推荐名额165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不限。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资助攻读硕士学位和联合培养硕士项目。

2.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3.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0规定申请条件,并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相关标准执行。申请人需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居权),且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时间要求:

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开通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学院提交学生全部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  申请流程

1. 学生申报:3月10日-3月31日

学生请务必分别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portal.ruc.edu.cn/ypy)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按各学院具体要求提交学院审核。

2. 学院评审、公示并推荐到研究生院:4月4日下午15:00前

各学院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经所在院系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并公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材料由院系审核汇总、公示。学院登录我校研究生教务管理平台,进入“培养管理-出国与资助-国家公派项目”,填写并打印本学院候选人汇总名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必须排序,该汇总名单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4月5日-4月9日

研究生院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审核各学院推荐材料,并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导性推荐名额和各学院学生人数、推荐情况等条件确定校内选拔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 学校上报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4月9日-12日

国际交流处依据校内选拔推荐名单,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上报相关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评审:4-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于2019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  提交材料要求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

请按照国家留基委申请材料的要求提前准备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1,并按要求在系统上传。

2.校内选拔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此表由国家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此表纸质版本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国家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请注意:此表最上方学校相关信息和最下方“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部分请务必不填任何内容,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填写。此表中的“个人信息”及“单位推荐意见”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将各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文字部分统一录入WORD文档,将所有推荐学生的推荐意见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此表请在务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我校专用表格(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三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评审结论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其中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政治思想素质等方面需由院系党委(党总支)对该生是否适合参加公派联合培养出具鉴定意见,勾选鉴定结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评审组长需填写评审综合意见,勾选评审结论,全体评审专家亲笔签名。

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此材料除纸版外,学生需同时提供一份PDF版本扫描件(如多页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一并在申请时交学院,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此项材料在留基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留基委材料“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认真准备。

6)联合培养计划(外文撰写,中外双方导师签字缺一不可)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公平评审,确定推荐次序。学院评审结果、推荐名单须在报研究生院前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在3月31日后将不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各位申请者务必反复仔细核对申请信息再正式提交。

3.  因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时间安排紧凑,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无法进入学校评审程序。学生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相关电子版),连同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人员汇总名单,须一并于4月4日15: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  电子版材料包括:国内导师推荐信的PDF文件;“单位推荐意见”的文字部分汇总成的WORD文件(学院所有申请人汇总到一个WORD文件)。

5.  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利用既有的各类对外合作交流项目,通过多种渠道为拟申请出国留学的研究生落实国外接收院校、导师。

6.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详细说明,具体网站地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联合培养博士生相关材料请参考“附件2: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材料审核重点”(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准备。

7.  近期研究生院将和国际交流处共同举办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内选拔宣讲会,请有意申请本项目的同学务必参加,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8.  咨询电话:研究生院 王老师62511376,国际交流处 张老师 62516909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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